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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

    • 1.拟订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有关组织、纪检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办理换届选举审批手续;承办院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承担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3.承担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和联络等管理工作;承办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及汇总工作。
      4.负责直属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办理直属支部发展党员的审批手续;拟订党员、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院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工作。
      6.、拟订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受理党员控告、申诉及群众来信来访。
      8.承办党组织违纪案件的检查和审理,承担直属单位处级及处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查处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党组织对违反党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院工会日常工作。
      10.承办直属机关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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