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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责任担当 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文章来源: | 作者:曹曙明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5-05-15 | 【 字体:    

 

强化四种责任担当 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曹曙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作出了一系列加强党执政保障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决定。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全面深刻认识党委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探讨党委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思路、新措施,对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现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几点思考和认识。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要疏清源头管好思想,强化党委教育责任

任何腐败问题的发生首先是源于思想的蜕变,抓教育管思想是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责任。这些年,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教育的度不可谓不大,但腐败问题仍然是层出不穷,根本原因是我们的教育主要立足于启发自觉、偏重于学习宣传,很难触及灵魂深处解决隐性思想问题。因此,还是要从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抓起,切实加强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意识教育,不断锤炼党性、遏制贪欲。

一是要“去伪求真”。首先是教育对象的属性不能假设,党员干部不可能每个人都是纯粹的共产党员;其次是党员干部不能说假话,否则教育就会无的放矢。当前,党性观念不强、不向组织说真话的党员干部大有人在,我们要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就必须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形式,发动大家互相监督、互相批评,才能真正找问题、深刻受教育。

二是要“见微知著”。现在往往是党员干部思想出现大波动、行为出现大偏差才能够发现,才大张旗鼓抓教育搞整顿,对少数小问题往往视而不见。我们要坚持防微杜渐,注重从平时做起、从点滴入手,通过落实交心谈心、思想汇报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细致地掌握党员干部思想行为的细微变化,防止问题积小成大。

三是要“避虚求实”。现在党内批评往往是无关紧要的空话套话多、涉及廉政等敏感问题的真话实话少,很难起到监督教育作用。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举报电话、评论意见箱和民主测评等渠道,及时掌握党员干部风气方面存在的隐患苗头,揪住具体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才能够直戳痛处、直击要害,真正触及灵魂、吸取教训。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要把握关键管好规矩,强化党委法治责任

当前有些党员干部在风气方面发生问题,不学法而无知无畏者很多,为私利而明知故犯者也不在少数,但归根结底还是依规从严治党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导致党纪法规被少数人钻了空子。因此,党委必须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自觉依靠民主监督和集中领导,把严守党纪法规变成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是要把学规矩变成党的组织行为。党纪法规记在脑子里没有任何用处,只有转变成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因此,学习贯彻党纪法规和上级决策指示,不能只靠集中领读和个人自学,必须靠党委集中指导深化学习讨论,靠民主讨论产生思想交锋、澄清模糊认识,才能更新思想观念、形成共识共为。

二是要把立规矩变成集智攻关的过程。党委依据党纪法规和上级决策指示定措施立规矩,不能闭门造车,否则既不可能产生科学的措施办法,也不可能形成贯彻执行的群众基础。因此,党委立规矩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集中指导搞好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启发群众自觉,才能增强制度措施的生命力和执行力。

三是要把用规矩变成接受监督的考验。再好的规矩执行起来,如果不能自觉接受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因此,党委不仅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还要积极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更要注重建立党委班子内部纠错机制,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纠正行为偏差,才能有效防止执行制度措施搞变通、打擦边球等不良倾向。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要抓住核心管好用权,强化党委监督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核心是管好权力。所有党员干部发生腐败问题,根本原因都是党委功能行政化,导致他们手中的权力太大而又无法监督。因此,党委必须依靠落实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主要领导分工、正职主抓与副职分管、党委决策与部门执行的关系,才能把各级的权力管住。

一是要内外兼修管好“第一责任人”。当前,虽然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明显加强,但是每年集中开展批评的次数毕竟有限,搞不好就成了秋收算账、事后诸葛亮。因此,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在党内要注重开好常委会,发动大家以平等的身份讨论发言,敢于对党委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党委主体责任,说到底是集体责任。无论是党委第一责任人还是班子其他成员,在行政上要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遇到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相互之间要主动参与、及时沟通,能相互借力又能相互监督,决不能只靠一些部门牵线搭桥甚至各守领地、互不侵犯。

二是要上下联动管好常委。分管副职和部门领导完成各项任务,既要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又不留太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否则也容易导致权力失控。既要坚持集体领导共同管,也要落实党委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遇到重大敏感问题要加强跟踪指导和全程监控;同时还要深入各级了解重点环节的具体情况,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是要前后夹击管好业务部门。当前系统性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一些业务部门打看领导的旗子、钻了制度的空子。党委和领导对主要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既没有精力事事亲力亲为,也没有必要处处谨小慎微,但是对管人管钱等重点敏感问题,必须要加强专业领域政策规定的学习理解,事前把相关业务部门办事的职责权限、目标要求和操作程序搞正规,事后把关键环节搞清楚、把检查验收搞扎实,确保对主要业务部门权力的监控收放自如。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要突出重点管好班子,强化党委示范责任

风气问题历来是上行下效,抓风气重点在抓班子。只有抓住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到领导岗位上,把廉洁务实的干部配到班子里,才能树立好党委班子的良好形象。

一是要让以德为先成为共识。目前选人用人的决策方式,无论是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还是票决,虽然看起来都是集体决策行为,但如果每名委员对好干部没有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完全避免掺杂个人意愿。党委必须采取民主讨论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确立好干部的明确标准,把德的标准细化具体化,增强以德为先选人人的自觉性和操作性,尽量减少个人一厢情愿和主观臆断,杜绝“危险品”当领导、防止“次品”进班子。

二是要让群众公论成为戒尺。党员干部的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增强群众公论的影响力,才能提升选人用人的公信力。要注重发挥新媒体的监督功能,拓展反映群众公论的渠道,加大民主测评、征求纪委意见、任前公示结果的运用力度,真正让群众愿意说、说了管用;同时要实行党委委员实名推荐任期内责任追究制度,增大不实推荐的风险性,减少盲目推荐的随意性。

三是要让深度考核成为常态。大事难事考验能力、幕后细节反映作风。要积极探索深度考察党员干部人品官德的有效途径,坚持从台前走到幕后,注重了解他们的隐性思想和潜在表现,建立完善既能管工作又能管生活的监督机制,把考察时间由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把考察范围由单位拓展到家庭社会,切实把对德的考评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党员干部时时得到监督、处处受到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