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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的思考

文章来源: | 作者:张步江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5-05-28 | 【 字体: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的思考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  张步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要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科学把握反腐倡廉规律基础上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反腐倡廉机制体制创新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基本保障。“两个责任”的提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巨大的理论勇气、高超的政治智慧、强烈的担当精神,提出的重要方略和具体要求,是新形势下我党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建设的积极探索。

一、充分认识“两个责任”的战略意义

(一)是治国理政的治本之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良好治理,必须把反腐倡廉融入到国家治理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主体责任是从本源上建设廉洁政治、从源头防止腐败的顶层设计,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化,是党中央重构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环节,既是党纪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治国理政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也不可否认树倒根在,许多地方腐败现象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有的地方政治生态恶化,干部被“围猎”,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钻空子、打擦边球。从已经发现或惩处的贪腐案件来看,缺乏有效的责任担当制度和监督机制,导致腐败案件层出不穷。

落实两个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也是爱护,既是限制也是保护,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原动力。严守党纪、严明党规检验治党成效,把党纪党规变成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转化为广大党员自觉践行的行为规范,必然成为党纪建设的治本之策。

(二)是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底考察江苏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点睛之笔、神来之笔。如果没有这一笔,其他都不能实现,有了这一笔其他就都鲜活起来。全面从严治党已经上升为“四个全面”四位一体框架中的重要一位。落实主体责任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体现。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如果不从严治党,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败坏党的声誉,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如果容忍党内各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必使整个党蜕变和衰败。为了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保持党的先进性,把党建设成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同时,当今中国的事情办得怎么样,关键也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状况和战斗力、领导水平。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党始终坚强有力,治国必会正确有效。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8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只有坚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肃监督,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和人民重托。“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查办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党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

(三)是加强党建的有效保障

《党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现在,中央强调“两个责任”,特别是要发挥好主体责任这个核心,这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害,也为发挥好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基层党支部书记这一级是工作落实至关重要的末端,也是落实上级要求、开展具体工作的一线。植保所很多支部书记本身是研究室和创新团队的领导和骨干成员,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树立起来了,责任明确起来了,工作担当起来了,那植保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有了基础性保证。各级党组织,包括基层党组织发挥好应尽的作用,支部书记发挥好核心的作用,一定能更好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员干部的业务工作和党的生活主要在党支部,因此,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否发挥核心的保障作用有密切关系。2014年,植保所进行了所党委、所纪委换届改选和党支部调整,调整后的党支部更符合学科发展特点与需求,一年来,所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营造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明显增强,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细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指标要求

通过落实“两个责任”系列文件的学习,结合植保所实际,我们细化了所党委、所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及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确保落实。

(一)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结合农业部余欣荣副部长、中国农科院陈萌山书记的讲话精神,植保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有:一是所长书记、各职能部门、各研究室及相关创新团队首席要履行本单位、本部门、本团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每半年向院党组报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干部;四是强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实行对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五是着力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职责部门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六是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防止“四风”反弹;七是配合和支持院党组纪检组等上级纪委、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二)所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

植保所所长书记、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承担主体责任的一份子,所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也要尽职尽责。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是履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应尽职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好干部要做到三点:一是忠诚,对党组织忠诚;二是干净,个人廉洁自律;三是担当,能够为事业担当,有矛盾不回避,不能迁就。植保所所长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应尽之责,查漏补缺,整改落实,该改的改、该建的建、该变的变;同时敢于坚持原则,不作无原则的“不得罪”,小事不得罪,事前不得罪,事后就是更大的得罪,就会得罪全体党员干部,得罪广大农民群众。所领导及班子对本所职工,平时多拉“袖子”,紧要的时候多提“领子”。多拉“袖子”,就是根据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实际,制定严密的组织措施规范行为,要知人善用,有事及时提醒。关键时候提“领子”,就是平时真心爱护班子成员和下属,千方百计给大家创造干事创业的条件。

(三)党支部及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

我所基层党支部及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一是研究室主任、创新团队首席和支部书记要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定期向所党委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要问题及时报告;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党员;四是加强以科研经费使用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五是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防止“四风”反弹;六是配合和支持上级查出违纪违规问题。

我所在职职工六个党支部书记大都是相关研究室副主任、创新团队骨干科学家。为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支部书记、室主任、课题组长对科研经费使用等需加强管理,在试验材料购置、劳务费发放、科研副产品处置、科研经费外拨等环节从严审核,把好关口。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主体意识

植保所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认真落实《中国农科院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提高责任主体的意识。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是承担责任主体,各级负责人都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主体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纪委要明确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履责意识

植保所党委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履行主体责任,重点落实“四抓”。一要抓队伍,选好用好干部。培养植保学科领军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使信念坚定、业务精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才得到重用。二要抓重点,聚焦“四风”抓整改,聚焦“八项规定”抓落实。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制度,落实“财务人员的把关责任、课题组长的直接责任”,从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防微杜渐,注重预防。三要抓制度,健全科研经费使用规章制度,堵住腐败滋生的漏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厘清职责,做到干部的日常监督不缺位。四要抓表率,发挥领导干部和班子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要求各单位和部门不做的,领导班子带头不做。完善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八项规定等具体的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定期考核,强化督责意识

加强检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方法。为强化检查考核的有效性,要对考核的标准、程序进行严格的规范,完善和细化考核制度。在方法上,坚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责任主体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相结合。二是把责任主体负总责的基本要求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既要有总的责任考核要求,又要结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考核,防止考核时无实际内容。在内容上,确保“两个突出”:一是突出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注意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要使责任主体明确,让所领导、党支部书记、研究室主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明确了解哪些工作是要抓的,从而指导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在配套制度上,重点建立“两个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责任主体要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所党委、纪委汇报,并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检查制度。对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党的纪律,强化问责意识

当前,植保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2014年度农科院绩效考核评比中,保持了领先地位,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党员干部和科研人员能够遵守法规纪律,没有发现重大腐败问题。植保所党委要求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党支部及广大干部群众,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注重“关口前移”,通过宣传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管,防止干部群众犯错误。对于不履行主体责任的要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既追求主体责任、督导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植保所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部署,带领植保所全体干部群众,凝神聚气把好“方向盘”,一丝不苟种好“责任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为推进植保所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